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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知茂:“荞荞你要干什么?”
“自然是要进去了。”元之荞语气当然。
“不行不行,”元知茂忙摆手,“我们不认识钟大善人,这样进去会被人赶出来的。”
元之荞皱眉,原来之前说了那么多,只是带她来看看外面的房子而已,并不是要带她进去看电视机。
“那有能看的电视机吗?”
元之荞想找电视机,是因她这个角色无法接触本世界的前端科技,无法利用技术,将她自身的意识传回原世界,所以只能试着利用长波信号发射信息,看看是否能联系到原世界,让原世界的人来接自己。
元知茂挠了挠头,“荞荞,陵城只有钟庆国先生有电视机,听邻街的李婶子说,电视机这样贵重的物件,洋人里都没几个见过呢。”
元之荞倏然看向元知茂,“钟庆国是钟大善人?”
“是呀,”元知茂点点头,不知妹妹为何会这样问,还以为她好奇,于是就多说了一些,“钟庆国有一个六岁的儿子,叫钟墨,上周才到我们学堂上学呢。他和我一个班,以钟墨年纪,他本应在小班,但听说他在海外上学,小班的知识早就学会了,所以才分到我们班上。”
元之荞眉头微动,钟墨,正是这本虐文的男二。
钟墨出生巨富商贾,身世却十分坎坷。幼时被军阀盯上家破人亡,少时被人收养情路坎坷,成年遭人污蔑批斗,身体残缺抑郁而终。可以说这本《绯恋》里,除了男女主,全员be。
“走吧荞荞,我带你去别的地方玩,你想去我们的学堂看看吗?”元知茂拉上元之荞的手想走,而元之荞回头看向公馆,还在想进去的办法时,公馆内传出了动静。
“少爷,慢点儿。”一个妇人吆喝的声音响起,随即白色木门打开,从里面蹦出了一个小男孩。
男孩面庞白净,穿着一整套棕色的西装,格子马甲压着白衬衫,像个小绅士。钟墨有着一头短短的卷发,跑起来时像极了一颗蓬松有型乌色沐浴球。
他跑过门前的喷泉水池,恰好与缠花铁栅栏外的元之荞对上了视线。
元之荞齐耳短发,眉上是道整齐的刘海,她穿着素色的盘扣长袖衫,下身是一条印有白鹤纹样的深色长裤,身侧背着一个靛色的斜挎包,包上绣着大朵白色小花,十分可爱。
这是“荞荞”的习惯,她有贴身不离的物件,也有长时间盯着物件的习惯,所以这些东西必须时时带着,以防“荞荞”看不见时突然“发病”。
“你是谁?”钟墨偏头,绕过阻碍他视线的栏杆,将元之荞的身影完整映入眼中,随后又向前走了两步,眼带好奇地看着元之荞。
元之荞没有作答,她也在打量钟墨。
钟庆国海外留学,回国时一并带了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妻子,钟墨就是他们的儿子。书中的钟墨有一副极好的相貌,作者也花了大量笔墨去描写他的高鼻骏目、松柔卷发,以及颀长身材,但在如今的元之荞眼中,他不过只是一个头发和睫毛都十分卷翘的小男孩罢了。
钟墨趴到了栅栏上,栏杆将他圆圆的脸蛋压出两道痕,一双黑色的眼睛望着元之荞,“你来我家,是有事找我爸爸吗?”
这时,看顾钟墨的佣人跑了过来,她手忙脚乱地将钟墨抱离大门,“小少爷小心,您又忘了,老太爷曾告诫过您的,不要随便与陌生人搭话。”女佣人说完,看了一眼元之荞两兄妹,像是意有所指。
元知茂对佣人上下扫视的目光有些害怕,“荞荞,我们走吧。”
元之荞不慌不忙,从包中拿出了安德莉亚医生送给她的小狮子。书中曾描写钟墨喜爱针织物件,且这个喜好是从幼时开始的。只因他的母亲科莱丽十分擅长毛线针织,在家中不仅织毛衣,还织了许多毛毯与玩偶,而送给钟墨的玩偶精致有趣,让钟墨爱不释手。钟家落魄后,还靠着科莱丽的手艺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
元之荞想试一下,看是否能靠这只小狮子,骗到一个看电视的机会。
“等等,”钟墨眼前一亮,果然再次挤到了栅栏前,大声叫住元之荞,“那是……狮子吗?”
元之荞点点头,“对。”
钟墨有些高兴地握住铁门,看向佣人,“赵姨,快把门打开。”
赵姨还想张口再劝,但见钟墨瘪起嘴来,好像下一秒就要吵闹,只好顺从地打开了门。铁门一开,钟墨就跑向了元之荞,而元知茂怕对方伤着妹妹,也怕妹妹会应激发病,于是张开手臂,挡住了钟墨。
钟墨被拦住后也不见外,直接趴着元知茂的手臂,指向元之荞手上的小狮子,“你这个可以给我看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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