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说好了是“交换故事”,自然需要有人来率先表示出诚意。
林宴眨了眨眼,在已经“试探”出了兔子现在的态度之后,这位“爱丽丝小姐”也见好就收,决定暂且先让他一步。
林宴闭上眼,开始回忆起和方纯亦相遇的每一个“故事”。
她回忆得非常仔细,力求把每个瞬间都在大脑中“重现”的明明白白,以防给本就失忆的兔子先生造成误导。
——这是理所当然的,她进来拍摄这部影片,不就是为了带回她想带回的那些人吗?
不过,这就像要拼好一张拼图。
她所带回来的人也必须得是完整的,从记忆到灵魂,少任何一片都不可以。
毕竟爱丽丝小姐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听故事的人可以只记住故事里最精彩的部分,但主角不可以,因为这是她的故事。
同理。
兔子先生不是什么在故事承上启下时才偶然出现的必要“配角”,而是真真切切陪她走过那么长故事的、真实的伙伴。
所有人都可以忘记这个故事里的兔子出现了几次、在什么时候出现,甚至忘记这个故事有一只兔子的存在……除了爱丽丝,除了这个故事的主角。
因为,兔子因她而存在。
因为,这是为爱丽丝写的故事。
而随着林宴的回忆,他们二人脚下原本已经消失的石板小路,忽然又在寂静的故事森林里重新出现,
“……”
方纯亦低头审视着脚下出现的新的“记忆石板路”,眼神一瞬间变得空白,表现在脸上就是骤然呆了一下。
他头顶的兔耳朵也相当应景地一只微微扬起、一只保持下垂,就像试图对此提起应有的警惕心,但真实想法却是……好奇,非常好奇。
方纯亦的眼前闪过很多暂时还不属于他的记忆,毕竟那些流光溢彩的小碎片里闪现的都是在林宴视角下的故事,即使她已经竭尽所能把所有的细节都填充在了以影片主线拍摄为脉络的“剧情”里……
那些故事,也并不完全属于他。
方纯亦想不起来,或者说他暂时失去了那些、很明显对他而言相当重要的故事——第二次。
他看见了久久不肯离去的黑影,看见了少女天亮时睁开的眼睛。
他看见了漫天的碎纸屑和火光,看见了她手指第二节微微闪烁的红痣。
兔子先生沉默了几秒,耳朵也慢慢垂了下来。
方纯亦微微偏头,明明目光的的确确是看向前方,可心却还留在身后。
他看见布满血阵的地面,看见褪回纯白的婚纱。
他看见自手心递出的青色糖果,泳池里碎开的双月同天,和水面上飞起的银蓝色蝴蝶。
林宴也睁开了眼。
她没看见兔子三秒前有些沮丧的眼神,只是单纯凭感觉判断对方应该此刻心情不是很好。
于是爱丽丝小姐无声地笑了笑,随后上前拉住兔子的衣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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